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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委动态】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进行12月份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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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 09:32

发表于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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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理论中心组

12月22日,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进行12月份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书记牟林主持。第一项开展集体学习,牟林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的重要文章《推进党的自我革命要做到“五个进一步到位”》;秦丽丽领学《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第七章“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刘亚男领学《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建议〉学习辅导百问》。集体学习之后进行交流研讨,刘亚男现场交流,其他成员书面交流。

刘亚男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深刻回答了法治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机关管理工作具有极强的指导意义。要深化理论武装不松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党日等的学习,把理论学习与岗位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聚焦工作中的难点堵点,从法律条文和政策规范中寻找解决方案,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强化示范引领不打折,党员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决策部署、日常工作中自觉运用法治思维,为全体干部职工作出表率。同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挖掘推广法治实践中的先进典型,总结提炼可复制的经验做法,激发全员学习法治、践行法治的内生动力,营造“人人讲法治、事事守法治”的良好氛围,让法治精神融入机关文化、成为行动自觉。

牟林强调,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市直机关作为政治机关,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体系。要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要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依法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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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调研室

编辑:赵艳民

终审:刘亚男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编辑: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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