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什么是国家秘密?

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保守国家秘密是中国公民的基本义务之一。
为什么说保密工作
人人有责?

《保密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全体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这就明确了保密法律关系主体的范围,这个范围前面冠以一切,表明没有任何例外,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都是义务主体。那种认为保密仅仅是保密部门和保密干部的工作的认识是错误的。

1.决不允许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涉消敏感信息,严禁擅自扩大秘密和敏感信息知悉范围。

2.决不允许违规记录、存储、复制、拍摄、传播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涉消敏感信息,违规留存涉密载体。

3.决不允许将涉密文件或存有涉密文件的载体带至非涉密场所或交由非涉密人员处理。

4.决不允许外出编辑、印制涉密文件、内部资料或载有涉消敏感信息的文件材料。

5.决不允许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政务网、互联网及其他非涉密网络。

6.决不允许在非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存储设备上存储、处理秘密信息;决不允许在政务网、微博、微信等网络媒体传递国家秘密信息。

7.决不允许在涉密会议、活动等场所使用手机进行视频通话、拍照、上网、录音和录像等。

8.决不允许未签订保密协议、保密承诺书的合作单位和非涉密人员接触涉密文件、内部资料或载有涉消敏感信息的文件材料、网络服务器等涉密载体。

9.决不允许私自外出维修或报废、处理、丢弃存储处理过涉密文件、内部资料或涉消敏感信息的电脑、服务器、可移动存储设备、复印机、传真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和载体。

10.决不允许违反保密工作的其他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





高密市消防救援局温馨提示
国家安全关乎
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
让我们从自身做起
维护国家安全
保守国家秘密
打开“爱高密”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