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
最高法工作报告中明确
物业为维护公共利益和消防安全
在督促无果后清理楼道杂物不构成侵权
这个表态为长期在
消防安全与居民矛盾之间徘徊的
物业管理方
提供了法律支撑
现实中
从“管理”走向“服务”的物业
在守护小区“生命通道”时
仍然面临重重阻力
而近年来多起触目惊心的火灾
早已敲响了警钟


被堵塞的逃生路
2017年英国伦敦格伦费尔塔公寓发生重大火灾,调查报告指出,楼梯间和公共区域杂物堆积,严重阻碍了居民逃生和消防员救援,最终导致72人遇难。这场震惊世界的火灾,让全球开始重新审视高层住宅公共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

视线转回国内,类似隐患引发的悲剧同样存在。2020年重庆一高层住宅楼发生火灾。起火部位位于二层疏散楼梯间,火势沿楼梯间迅速向上蔓延,大量浓烟充斥楼道。尽管消防救援迅速,但仍造成多人伤亡。事后深入调查,起火楼梯间内违规堆放了大量可燃杂物,成为火灾迅速发展和烟气蔓延的关键因素。

2024年4月7日,安徽合肥肥东县一民房一楼楼道杂物起火,造成1人死亡,11人受伤。

这些用生命换来的教训
共同指向同一个症结
就是
楼道、楼梯间等区域
作为火灾发生时
人员疏散和消防救援的“生命通道”
一旦被自行车、旧家具、纸箱等杂物占用
便可能瞬间变成夺命的“死亡通道”


从“管理”到“服务”
面对法律规定的消防安全责任,物业的履职却屡屡遭遇尴尬。清理杂物,有居民认为这是“侵权”;你要不管,一旦出事则面临“失职”追责。有物业经理坦言:“我们只能劝导、劝阻,遇到就是不配合的业主,根本无能为力。”

这事的背后是“管理”与“服务”的认知错位。现行《物业管理条例》偏重规范物业公司行为,但在赋予其维护公共安全的具体手段上则有所不足。部分业主对物业的认知仅限于看门、保洁,将安全劝导视为“多管闲事”。

今年两会有代表提议将“物业管理条例”改为“物业服务条例”,一字之变,意在强化物业在安全保障等方面的服务职责与权利。最高法的表态,正是从司法层面为物业履行这一核心服务职责提供了法律支撑。


小区消防安全破局
破解困局
需构建多方协同的治理网络

首先,以法治明确权责。各地可在立法中细化流程,明确物业在反复劝阻无效并留存证据后,有权清理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的杂物。同时,将“禁止占用消防通道”明确写入具有约束力的业主公约。

其次,推动社区协同共治。物业应联合社区、业委会、志愿者组建安全巡查队,变单向管理为共同治理。通过案例警示、消防演练,提升居民“清通道即保安全”的共识。对顽固行为,可通过社区公告进行风险提示,利用舆论形成约束。

再者,善用技术手段。推广电梯阻车系统、建设集中充电设施,从源头消除电动车进楼隐患。在关键区域安装智能感知设备,实现堆物行为的自动识别与预警,提升管理效率。

最后,强化执法联动。对拒不整改的重大隐患,物业必须及时报告消防、街道等部门。行政执法力量应主动介入,依法处罚,以法律刚性为日常管理提供坚实后盾。


发生在身边的火灾案例警示我们
楼道里的每一件杂物
都可能关乎生死
最高法的定调
为物业履职正名

然而
根本在于全社会要形成共识
物业服务的核心价值是保障家园安全
唯有法治清晰、治理精细、
技术助力、居民自觉
才能让每一次对杂物的清理
都成为对生命权的坚实守护
让“生命通道”永远畅通

▌来源:山东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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