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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柴沟镇物业领域便民服务电话及分工职责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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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5 18:21

发表于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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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辖区物业管理服务专业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畅通沟通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柴沟镇现将《物业领域便民服务电话》《物业管理服务领域分工职责》予以公示。




柴沟镇物业领域

便民服务电话







物业管理服务领域

分工职责


一、镇(街、区)管理职责

1.负责组织落实各项物业管理法规政策措施,全面开展本辖区物业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社区物业管理工作体系,具体指导协调物业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物业企业及服务项目备案,相关备案材料每季度抄送物业主管部门;负责物业服务质量评价考核,对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对日常管理活动中发现的物业服务不良信息每月汇总上报市物业主管部门;指导、监督公开招投标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人;指导小区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授权通过公开招投标选聘物业服务人,对整个选聘过程进行监督;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跟踪指导维修组织单位完成方案编制、业主表决、招标、组织维修、竣工验收等工作。

2.负责物业服务管理区域的划分;负责组织、指导本辖区业主大会召开和业主委员会成立、换届工作,对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进行备案登记,核发备案证明并抄送物业行业主管部门;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组织开展辖区内旧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工作并予以监督;参与、监督物业承接查验和物业服务用房交付,并提出具体意见。

3.加强党对社区物业管理的领导,指导和推动物业服务企业的党建工作,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统一管理。根据上级政府授权,依法行使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指导。负责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组织实施,召集由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中心)、派出所、物业企业、业委会或业主代表、专业经营单位和行政执法、物业管理等部门参加的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好下列事项: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物业服务企业退出、交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的突发事件,物业管理和社区管理的衔接和配合;做好辖区内安全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工作,配合执法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4.负责调解处理辖区内物业管理纠纷,建立投诉、信访受理机制,协调处理物业管理方面的投诉、信访案件。

5.负责研究提报旧住宅区改造整治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辖区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组织协调、宣传发动、民主协商等工作,并做好统计分析。对改造完成后的旧住宅小区及时组织成立业主大会并选聘物业服务人实施市场化物业管理;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作。

二、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中心)管理职责

1.协助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做好本辖区物业管理的落实工作,对物业企业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对小区使用维修资金提出审核意见并予以全程监督;协调处理物业管理工作中的矛盾纠纷。

2.负责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开展业主自治管理;负责派员筹备辖区内小区业主大会的召开、业主委员会的选举、改选、补选和换届;对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居住小区,代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负责组织实施物业管理。

三、部门管理职责

市住建局:1.贯彻执行物业管理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物业管理发展规划、相关政策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辖区内物业服务活动;负责辖区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指导和监督维修资金的缴存、使用,会同市财政部门审核支付专项维修资金;指导、监督物业承接查验活动;负责对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有关物业管理人员以及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培训工作;指导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实施物业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旧住宅区改造工作;对各镇(街、区)的物业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考核。2.负责全市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创优项目的转报工作;归集物业服务企业档案和信用评价管理信息;对物业服务企 业进行业务指导、从业人员岗位培训;监督指导物业行业协会依法开展工作;组织开展物业服务市场秩序整顿工作;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建住宅项目规划方案批复前,建设单位预先将规划方案报物业主管部门,物业管理部门在物业服务用房、社区办公用房、公共活动场所等公共配套设施的具体位置和面积等方面出具书面认可意见;加强小区建设过程的执法监督,会同建设等部门加强对新建住宅项目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的跟踪管理,确保按规划要求建设;对项目规划和规划核实时,要规划配置物业服务用房,并按项目总建筑面积3‰-5‰标准配置,最少不得低于100平方米,同时必须具备供水、供电、供暖、排污、采光、通风等正常使用功能;负责对违章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私开门窗等违反规划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认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改正的,移交综合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市发改局:会同住建部门做好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科学制定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收费监督管理,查处物业服务企业违规收费行为,对物业服务人不执行政府指导价、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等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理;建立物业服务收费投诉举报处理机制,依法处理因物业服务收费引起的投诉举报。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对小区违法建设问题的投诉举报受理;对小区房屋建筑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承重结构、危害房屋安全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对影响小区整体美观,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乱搭乱建及私开门窗,擅自占用绿地、毁坏绿化等违法行为,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负责对小区附近的除工业噪声污染和工业烟尘以外的小区噪声污染和烟尘问题的投诉举报受理;负责小区垃圾及时清运的管理。

市公安局:指导落实各项治安管理措施,加强物业企业治安防范、技防设施监督管理,指导物业企业保安服务管理;指导监督物业管理区域停车管理,加强对小区堵门、堵路、占用消防通道等行为的监督查处;负责小区治安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治安协助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对全市小区适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市消防救援部门:对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消防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依法查处电动车违规停放、飞线充电、进楼入户行为;依法查处小区内违法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行为;依法查处乱搭乱建和乱停乱放车辆堵塞消防通道的行为;依法查处损坏消防设施等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督促物业为服务企业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和培训演练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制定社区建设、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规范社区行政行为,指导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中心)依法开展物业管理工作。推动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体系,将物业管理问题列入社区协商目录;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社区公共服务配套等工作。

市环保局:加强对小区附近的工业噪音污染和工业烟尘问题的投诉举报受理,会同物业管理部门进行制止并予以行政处罚。

市财政局: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确保维修资金及时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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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写部门:物业办、宣传办

编辑:单馨语、付伟君  审核:王翔、王越
声明:转载请注明来源

柴沟镇

编辑:柴沟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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